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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度中共陸豐市委辦公室預算公開
2016-07-28 19:33:06 字體:




目錄
 
 
第一部分  部門概況
第二部分  2016年度部門預算公開表
第三部分  2016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
第四部分  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
第五部分  名詞解釋


第一部分  部門概況
(一)部門機構設置、職能
市委辦是市委的辦事機構,處于承上啟下、溝通左右、聯(lián)系內外、協(xié)調各方的重要位置,其基本職能概括起來就是緊緊圍繞黨委講政治、謀大局、抓大事的中心工作,參與政務、管好事務、搞好服務,肩負著直接為黨委實施決策全過程服務、為基層和部門服務、為群眾服務的重要職責。其主要職責是:
1.負責市委日常文書的處理,中央和省委、汕尾市委和市委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的督促檢查,市委指示、市委領導同志指示的轉達和催辦落實,市委各種會議事務工作和市委領導同志參加重要活動的組織安排。
2.根據市委的工作部署,開展調研,收集信息,反映動態(tài),承擔部分市委文件、文稿的起草、修改和市委文件的校核、印制、發(fā)行工作。
3.負責受理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,承辦市委和上級領導同志批示的重大信訪事宜。
4.負責黨群口的經費預算、財務審計和市委機關部分行政事務工作。
5.做好本室老干部的生活服務,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來我市的上級領導同志的安全警衛(wèi)、醫(yī)療保健工作。
6.指導、協(xié)調全市的保密工作和負責全市黨政系統(tǒng)密碼工作。
7.管理市委黨史研究室。
8.完成市委交辦的其他任務。
本部門無下屬單位,部門預算為本級預算。
各股室主要職能分別是:
    1.秘書股
做好上級文件的收發(fā)管理和市委辦日常文、電處理;市
委、市委辦部分文件的起草,市委辦召集的領導班子會議記錄;做好市委、市委辦召開各種會議的會務工作;負責上級文件的翻印和市委辦文件的印發(fā);做好機要保密和文件清理、清退、立卷、歸檔等文件管理工作;協(xié)助市委辦領導協(xié)調本室機關工作;負責市委辦會議組織、人事、計劃生育及思想政治工作,指導市委辦群眾團體的工作;負責市委辦離退休干部職工的管理。
2.綜合股
負責市委領導同志講話稿的起草工作;了解掌握各個時期黨的方針政策和市委中心任務的貫徹落實情況,了解掌握全市工農業(yè)生產和各方面工作的發(fā)展情況,及時向市委提出綜合分析和建議意見;根據市委各個時期的中心任務和工作進程,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;做好市委召開的重要會議的資料工作和市委、市委辦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等。
3.信息股
負責全市重要信息收集、處理和上報工作,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,協(xié)同綜合股做好市委召開重要會議的材料工作和上傳下達工作。
4.督辦股
負責上級文件規(guī)定事項的督查催辦和市委部署、領導同志批辦事項的查辦工作,保證黨和路線、方針、政策貫徹落實,推動決策實施,提高工作效率。
5.調研股
貫徹市委的工作部署,組織對有關政策問題進行調查研究,提出意見和建議,為市委實施重大決策前提供依據和重大決策實施中跟蹤,重大決策實施后總結經驗教訓;負責或組織有關部門起草或修改市委重要文件、文稿;協(xié)同綜合股做好市委召開重要會議材料工作及市委領導的報告、講話等;組織撰寫有關宣傳、闡述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方面的文章和著作。
6.行政股
負責市委機關行政事務管理、財務管理和審計工作(內審);負責住房和水電管理、機關環(huán)境衛(wèi)生綠化管理、小車管理;做好接待工作和承擔市委、市委辦值班任務及保衛(wèi)工作;做好會議后勤工作和市委機關各項事務性工作。
7.中共陸豐市委機要局(陸豐市密碼管理局、正科級)
省略。
8.中共陸豐市委保密委員會辦公室(市國家保密局、副科級)
貫徹執(zhí)行國家和省、市有關保密工作的方針、政策、決定、批示,制訂地方性保密性法規(guī)和保密規(guī)章制度及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;指導、協(xié)調全市各地各部門的保密工作,監(jiān)督檢查《保密法》及其他保密法規(guī)的實施;組織開展保密檢查、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對泄密事件進行查處,參與或組織對重大泄密事件的查處;負責對外提供秘密資料的監(jiān)督審核和國家秘密文件、資料出境審查辦證工作,國家秘密載體重點復制單位的審批辦證工作;指導、監(jiān)督、管理保密技術工作,負責涉及國家秘密的通信、辦公自動化和計算機信息系統(tǒng)設施建設的保密管理工作,負責計算機信息系統(tǒng)國際聯(lián)網的保密檢查工作;組織、指導保密宣傳教育、政策調研、保密干部培訓工作。
(二)人員構成情況
市委辦公室共有編制行政編制42人,行政工勤編制10人。目前行政編制在職27人,行政工勤編制在職17人,退休人員23人,離休1人,合計財政供養(yǎng)人數(shù)68人。
第二部分  2016年陸豐市委辦部門預算表
具體公開表格見附件:預算公開表
第三部分 2016年陸豐市委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
一、收入預算情況說明
本部門2016年部門預算收入合計662.10萬元,與上年相比,收入總計增加86.20萬元,增長14.97%。主要原因:一是增加工資福利支出;二是增加項目支出。其中:財政撥款收入 662.10萬元,占本年收入合計的100%;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;事業(yè)收入0萬元;其他收入0萬元。
 二、支出預算情況說明
本部門2016年預算支出合計662.10萬元,與上年相比,支出總計增加86.20萬元,增長14.97%。主要原因:一是增加工資福利支出;二是增加項目支出。其中:財政撥款支出662.10萬元,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 %。財政撥款支出中基本支出582.10萬元,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7.92%,基本支出用于:工資福利支出、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、商品和服務支出等。項目支出80萬元,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2.08%,主要用于黨務會議費、調研預算經費、改革辦工作經費。
 三、“三公經費”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說明
本部門2016年度“三公”經費支出20萬元,支出數(shù)比上年減少0萬元,下降0%。其中:
(一)因公出國(境)費0萬元,因公出國(境)費是指單位工作人員和專家公務出國(境)的住宿費、旅費、伙食補助費、雜費、培訓費等支出,占“三公”經費總額的0%,2016年度因公出國(境)費預算支出比2015年度減少0萬元,下降0%。下降的主要原因是:本部門沒有人員因公出國(境)。
(二)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0萬元。本部門機關的公務用車保有量8輛。占“三公”經費總額的100%,其中:公務用車購置費預算0萬元,用于更新購置0輛公務用車,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20萬元。2016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比上年度減少0萬元,下降0%。與去年持平。
(三)公務接待費0萬元,占“三公”經費總額的0%。2016年預計接待國內來訪批次0個,共0人次。2016年度公務接待費支出比上年度減少0萬元,下降0%。與去年持平。
四、政府采購支出預算情況說明
本部門2016年政府采購預算金額0萬元,其中: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,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,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。授予中小企業(yè)合同金額0萬元,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%。其中授予小微企業(yè)合同金額0萬元,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%。本單位本年度無政府采購。
五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說明
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82.5萬元,比上年增加37.3萬元,增長   20.43%,主要原因是:業(yè)務量增加。包括:購置費2萬元、維修費2萬、業(yè)務費11萬元(其中機要和保密局各3萬元)、鎮(zhèn)級加密通訊維護費3萬元、密碼通訊維護費2.5萬元、新聞接待4萬元、報刊征訂費4萬元、殘疾人保障金0.7萬元、其他雜項36萬元、機要局黨政內網租金及維護費5.2萬元、機要局機要業(yè)務經費2萬元、國家保密局保密技術防護設備費2萬元、其他業(yè)務費23.4萬元、領導職務性津貼67.7萬元。
六、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
截至2016年1月1日,本部門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總體情況為:公務用車8輛,資產變動情況為:2016年無公務用車變動。
七、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情況
今年無開展此項工作。
第四部分  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
無其他說明事項。
第五部分  名稱解釋
一、財政撥款收入:指單位本年度從縣級財政取得的財政撥款。
二、上級補助收入:指事業(yè)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。
三、事業(yè)收入:指事業(yè)單位開展專業(yè)業(yè)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,事業(yè)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。
四、經營收入:指事業(yè)單位在專業(yè)業(yè)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。
五、附屬單位繳款:指事業(yè)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(guī)定上繳的收入。
六、其他收入: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“財政撥款收入”、“事業(yè)收入”、“經營收入”等以外的各項收入。
七、用事業(yè)基金彌補收支差額:指事業(yè)單位用事業(yè)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(shù)額。
八、年初結轉和結余: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、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。
九、結余分配:指事業(yè)單位按規(guī)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、事業(yè)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,以及減少單位按規(guī)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。
十、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: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、因客觀條件發(fā)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,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(guī)定繼續(xù)使用的資金。
十一、基本支出: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(fā)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。
十二、項目支出: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(yè)發(fā)展目標所發(fā)生的支出。
十三、上繳上級支出:指事業(yè)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(guī)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。
十四、經營支出:指事業(yè)單位在專業(yè)業(yè)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(fā)生的支出。
十五、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:指事業(yè)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(fā)生的支出。
十六、“三公經費:指市本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(境)費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。其中,因公出國(境)費指單位公務出國(境)的住宿費、旅費、伙食補助費、雜費、培訓費等支出;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、燃料費、維修費、過路過橋費、保險費、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;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(guī)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(含外賓接待)支出。
十七、機關運行經費:指為保障行政單位(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(yè)單位)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,包括辦公費、印刷費、差旅費、會議費、日常維修費、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、物業(yè)管理費、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。在財政部有明確規(guī)定前,“機關運行經費”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“商品和服務支出”經費。非行政單位參照執(zhí)行。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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