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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收回碣石鎮(zhèn)人民政府國有土地的公示
2023-11-06 15:48:09 本網(wǎng) 字體:

  陸自然資〔2023〕750號

  根據(jù)市政府十六屆第六十次常務會議“《市政府常務會議紀要》(第60期)”,對收回國有土地的地塊公示如下:

  一、決定無償收回陸豐市碣石鎮(zhèn)人民政府國有土地一宗,位于碣石鎮(zhèn)南溪河邊,面積分別為145281平方米(折217.9215畝),具體面積及四至范圍以實地勘測定界圖為準。 

  二、土地收回后納入市政府土地儲備。

  附件:紅線圖

  陸豐市自然資源局

  2023年11月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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